配套的制冷系统或保温条件缓存区的封闭月台,温度控制在15℃以下。
冷库与车辆对接处应有防撞密封装置。
装卸货调整设备,可根据运输车辆的高度及宽度的需要设置。
有隔热设备(如遮蔽蓬、塑料门帘、快速卷门、空气幕等)。
应有监视与警示功能。
应有防反锁装置(应急内开门锁装置)并有标识及紧急报警器。
配备不间断电源或应急供电系统。
送风系统应具备空气循环功能。
温度传感器:应放置在最能反映食品温度或平均温度的位置。建筑面积大于100平米的冷库,温度传感器记录一应不少于两个。
温度显示装置:应放置在冷库外便于查看和控制的地方。
温度仪器的精度不应低于±0.5%;湿度仪器的精度范围不应低于±3%RH。
连续温度记录仪: 连续采集数据,24h不间断自动记录温度变动并保存温度记录二年以上。
温度异常报警系统。
车厢应使用吸水性低、透气性小、防腐蚀性好的隔热材料,材料的热传导系数应小于0.028W/(m·℃)。
车厢内外厢板间应用隔热材料充满。隔热材料应具有良好的温度稳定性,在-40℃~70℃的环境温度下使用时,不应降低其性能。
壁面应使用平滑、不透水、可清洗、防锈、防腐蚀的材质。
门扉应使用平滑不透水、易清洗、坚固的材料。
内壁清洁卫生、无毒无害,无污染,无异味。
运输过程中,运输工具应采取安全性措施,如铅封或加锁。
运输过程中的温度应实时连续监控,记录时间间隔不宜超过10min。
9.6m以下车型温度传感器应安装于冷风机的回风口正下方,箱体后部距后门800mm处。
9.6m及以上车型温度传感器应安装于冷风机的回风口正下方,距箱体前部 1/3 位置、距箱体前部2/3位置,箱体后部距后门800mm处。
温度传感器安装位置高度应为装货线向上30mm,保证满货状态下不接触货物。
行驶温度记录仪应固定,其显示部位应安装于车厢外运输配送人员容易看到的位置。
具有异常报警功能的温度自动记录设备。
【其他装置】
如无封闭月台,车辆应配备隔温装置,并在装卸货间隙随时关闭厢体门。
方便装卸及保护的装置,包括滑吊、支架、标准单元化器具。
搬运设备应无毒、无害、无异味、无污染,符合相关食品卫生要求。
搬运设备的材质应不吸水、防锈、易清洗且不藏污纳垢。
搬运设备应能在低温环境下正常运行。
测量表面温度和中心温度所使用的传感器时间常数T90应不大于1min; 测量环境空气温度所使用的传感器时间常数T90应不大于10min。
在-40℃~50℃范围内,最大误差不超过0.5℃。
分辨率不大于0.5℃。
参考资料:
GB 31605-202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冷链物流卫生规范;
GB/T 28577-2021 冷链物流分类与基本要求;
GB/T 40956-2021 食品冷链物流交接规范;
GB/T 36088-2018 冷链物流信息管理要求;
DB12/T 3010-2018 冷链物流冷库技术规范;
DB12/T 3012-2018 冷链物流温湿度要求与测量方法;
DB12/T 3011-2018 冷链物流运输车辆设备要求;
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!










